金融学专业-四川大学
层次:专升本   学习期限:2.5年-5年
专业介绍: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和金融理论基础,熟悉国家金融政策法规…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和金融理论基础,熟悉国家金融政策法规和金融经营管理,通过信息教育手段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操作商业银行业务、证券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学制

2.5年

专业课程设置

微观经济学、财务管理、货币银行学、经济法、国际金融、银行经营管理、风险管理、银行信贷管理、项目投资与评估、证券投资与管理等。

毕业与学位

1、学生在校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条件,本科学生网教统考合格(免试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毕业鉴定合格,由四川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并实行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签章单位:四川大学(毕业证书式样及内容以学生毕业时教育部当年最新规定政策为准)。
2、符合我院本科毕业要求的本科学生,达到四川省学位办[2006]54号文件和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2014]4号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

授予学位

经济学

就业方向

毕业后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就业:

(1)商业银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2)证券公司,含link"">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   

(3)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4)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5)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6)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是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   

(7)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8)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通常为保险方向。   

(9)国家公务员序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10)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等。

(本专业信息仅供参看,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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