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专业-中国人民大学
层次:本科二学历   学习期限:2.5年-5年
专业介绍:金融学专业主要培养学生系统掌握基本金融理论知识和专业操作能力…

培养目标

金融学专业主要培养学生系统掌握基本金融理论知识和专业操作能力。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扎实的理论功底、过硬的专业能力、娴熟的英语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学习期限

2.5年-5年

主要课程

管理学原理、金融市场学、财务会计学、西方经济学、财务管理学、国际市场营销学、纳税筹划、国际结算、证券投资学、市场营销学、资产评估、国际贸易理论、税务管理、国际金融、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保险学原理、财政学、统计学、投资银行学、国际贸易实务、信用管理、中国税制、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审计学、货币银行学、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

金融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学计划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建议先修课

学分

应修学分

必修课

公共 
         基础课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10

大学英语(三)

 

6

跨专业 
         先修课

基础会计学

 

4

12

货币银行学

 

4

国际金融

货币银行学

4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管理学原理

 

4

37

财务管理学

基础会计学

4

财政学

 

4

金融市场学

 

5

国际结算

金融市场学

5

保险学原理

 

5

证券投资学

 

4

毕业论文

 

6

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

统计学

 

4

 

 

 

21

 

 

 

(专业选修课至少修够2门)

西方经济学

 

4

经济法概论

 

4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货币银行学

4

财务会计学

基础会计学

4

市场营销学

 

4

中国税制

 

4

税务管理

中国税制

4

审计学

财务会计学

4

资产评估

 

4

国际市场营销学

 

4

国际贸易理论

 

4

国际贸易实务

 

4

投资银行学

 

4

信用管理

货币银行学

4

纳税筹划

中国税制

4

 

公共 
         选修课

见《学院各专业公共选修课》,其中以上专业课及专业选修课列表中的课程均不可选。

 

合计

80

就业方向

毕业生适合从事国内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财务租赁公司),外资金融机构,政府金融和经济管理部门,各大新闻媒体以及各大企业的财务和融资部门的专业工作。

授予学位

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信息仅供参看,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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